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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5-12
在厦门(二)
我住的地方很有烟火气,旁边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菜市场,还有若干小吃店及海鲜店。我穿上了当地人最常见的打扮,短裤、人字拖还有短T,每天晚上我晃晃悠悠出去吃饭的时候,便感觉这样的生活是我一生的理想。最喜欢是晚上的时候,我坐在木栈道上,有人在栈道上散步。坐久了,我便跳到沙滩上。晚上的时候,海边没有多少人,我没有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大海,我在海边,像是和他对话。海面上的点点光亮,我想捕捉它,拿出小相机去拍,出来的时候效果却是很糟糕,后来我放弃了拍他的打算。想再看它,下次再来厦门好了。
到厦门我先是去了厦大,随后便到了海滩上。白天的海滩比晚上嘈杂的多,长发老板说我非常幸运,在五一小长假过后来到这里,海滩上再也没有大堆人群。白天的时候,可以沿着沙滩一直走,绕过这个城市的半边。下午的时间,天气有些热,但双脚踩在沙子却仍是非常舒服,加上那阳光,我能想到的所谓“阳光海岸”差不多就是这样子。在海边我想留几张照片,便让几个小姑娘给我拍照,结果那眼亮的小姑娘直说我太紧张了,在拍了几张惨不忍睹的照片后,我放弃打算了。海边上漂亮的姑娘很多,还有一对对拍婚纱照的人,真是让人赏心悦目。
我想骑自行车绕这个岛一周,后来我问了自行车档的老板要花多长时间,他说差不多要5、6个小时。想跟《练习曲》里那个人一样是不可能了,我骑着那辆难伺候的自行车,从珍珠湾到了会展中心,来回差不多2个小时。沿途的风景真是妙不可言,我所在的曾厝桉像是一个小海湾,越往会展中心方向骑行,海面便越来越开阔,沿途沙滩上的人也越来越多。看到不一般的地方,我停下来,拿相机去拍。厦门人更是幸福,想要看海,把车停在路边,直接走到海滩就行。海边的风很大,我骑车速度很慢,两个小时下来,身上还没怎么湿。只是把车子送回去之后,发现自己双腿根本迈不动,好在我在厦门的时间就是供挥霍的,我慢腾腾的从木栈道上走着回到住处,时间差不多六点了。
傍晚时分,我看到天空的颜色已经没有那么蓝,但在海天交错的地方,颜色却有着异样的光亮,海滩上的人很多,情侣一对对或站着,或坐在沙滩上,脸上透着愉快的神情。而有一家三口的则牵着小孩在海边走着,或有父亲陪着孩子在沙滩上玩弄沙子。海、沙滩、傍晚还有轮船交织起来的风景,在某个刹那,心中有些感动。我能想到俗世的快乐大致也就在于此吧。在合适的时间和合适的地点欣赏风景,当然,有合适的人就最好了。
那天的晚餐,我听了老板的意见,吃的是一家叫榕树下小吃店里的沙茶面。和所有正宗的地方小吃一样,它便宜而好吃。有点甜,加上各种辅料,堪称美味。当然,我最想吃的还是海鲜,不过由于是一个人,这个计划到我走的时候一直没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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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到厦门的时候快接近中午了,我下了火车,转乘公交车去住的小客栈。809路在厦门市区转着,我看着窗外的城市,竟然没有丝毫的激动,那感觉彷佛是回到了我以前居住过的某座小城。这座城市都是安静的,到了一些商业区才稍显嘈杂。第二天我走在那些小街小巷的时候,像是以前去过的九江,九江和厦门这些不大不小的城市真是有种特别的魅力。既能让人感到生活舒适,却不至于感到人潮涌动。
当然,我不会在游记里只阐述这座城市的好处。厦门也有像其他城市一样平庸的地方,比如那些在市区无处不在的高楼,他们拥挤的矗立在市中心,像是一个个中指直刺天空。我出了火车站,对面就是一幢在建的高楼,简直颠覆了我对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。
公交车一直在走,到了白城的时候,我才看到了海。我坐在车窗旁边,海的蓝色和阳光夹杂在一起,明亮的让我眼睛都睁不开。车子随后走在环岛路上,一路上都是沙滩和海。按照豆瓣上的指示,我在曾厝桉这个有着奇怪地名的地方下车,打了一个电话给小客栈的老板,让他来接我。随后,我便拿着那个小相机对着马路旁的大海拍了起来。那个地方可以用“面朝大海春暖花开”来形容,大片大片的凤凰花就开在海边木栈道旁,鲜艳的让人有些回不过神来。
到了住的地方,我换了一身衣服,便直接拿着之前买的地图去转。那个有十足文艺青年样子的老板,已经熟悉了我们这样玩个三四天的背包客,他拿出一张手绘的地图,熟稔的介绍起厦门的三个著名去处,厦大、中山路和鼓浪屿。在他的位子前面,摆着一大堆他自制的明信片。而在另外的一边墙上,则贴着各式海报。
我第一站便去了厦大,这座海边的大学,除了海,我觉得并没有任何让我留恋之处,我甚至觉得他不如广州的中大好看。如果真的要说厦大怎么好,那些在学校周边的创意小店更值得说说,大部分都以咖啡店为主。由于我不好咖啡这口,所以没有进去,但是站在那些店的门口,却可感受到小资气氛扑面而来。那个小,我觉得用“小城”来解释更为正确。
那天下午,我在那家著名的光合作用书房买了一本杂志,《搜街》。这本杂志的惊奇之处在于,它最早以DM的形式出现,现在却堂而皇之的在书店里以每本10元的价格出售。翻开之后,觉得这本盛名远播的杂志有些失望,像是《城市画报》的厦门版。不过,如果要求不是特别苛刻的话,在二线城市办出这样一本杂志还是让人钦佩。我对其中大部分内容了无兴趣。有用的还是逛街指南,这本杂志中间有一部分是厦大附近顶澳仔商铺的介绍,第二天晚上我去厦大的时候,便随身带着这本杂志。厦门真是座创意感十足的城市,可能是靠近台湾的关系,又或是城市的生活比较懒散,使得这里有一大批搞创意的在这儿聚集。无论是广告公司还是媒体,都有一些让人耳目一新的东西。第二天,我在鼓浪屿上买了一本以韩寒为封面的杂志,发现对话的主持人陈伟鸿在厦门呆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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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02-16
两个老男人的情人节
看着这个女孩一头乱发地卷在被窝里,忍不住又要去亲她的额头。从小到大,她从来不肯让我亲她的脸颊。这个丢三拉四的家伙,每次睡觉前,却会把头上乱七八糟的零件一一拔下,然后十分整齐地分别放好。这点很象我,平时东西乱放,而写作的材料却是从来各就其位。她妈妈说,一看就都是处女座的。她已经长到一米五七了,晚饭后,挽着我的臂子在花园里散步,那神情已是大女孩子。前日去日本,最兴奋的是汽车路过小新的家“春日都”, 我常常跟她开玩笑,人家林黛玉13岁就写葬花词了,“花谢花飞花满天,红消香断有谁怜?”你还在迷恋蜡笔小新。我还拿出顾城13岁写的诗歌读给她听,瞧人家13岁。她淡淡说,那是人家。寒假,她给我最大的意外是,居然能够自己谱曲。词是她和同学写的,曲子则是她自己谱的,她坐在那里弹钢琴,听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,我当然大惊。给她买了appletouch,不到半天就会用了,我看了只好羡慕不已。她一脸悲哀地看着我说,你不是潮人了。她至今不看我的任何一本书。每次我逼着写作文背宋词,她总是很痛苦。我只好很同情地对她说,谁让你爸爸是写字的,如果是厨师,就一定逼着你学炒菜了。她说,如果你是开游戏房的就好了。所以,女儿是父亲最后的情人。这个博客,写在情人节,留着,她以后或许会看到。(吴晓波)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这个情人节,恰好是我最热爱的女人——龚诺娃小朋友——来到这个世界的100天纪念日。把这小家伙抱在怀里,看她那么自得其乐地笑,我常常想自己何德何能,上苍竟能让我和家长拥有这可爱的宝宝,拥有她带来的如此简洁的幸福和如此愉快的挑战。(龚晓跃) -
2009-01-01
苦难之后 依旧花花世界 - [笔记]
2007年最大的发现是连岳,2008年,我则很幸运的碰上苗炜。这个中年男人,文章中没有同年龄人文中所带有的暴戾之气,平心静气的在这个浮躁年代写东西,真难得。
2008年,我已经厌倦了媒体人那些毫无意义的责任感。这一年,我看到媒体人身上所自认的使命感空前膨胀。“南方报业”仿若一枚标签,那些离职或在职的人,拿出这枚标签彰显他们的优秀在这个时代没有用武之地。我想说的是,如果这些人安安静静下来写文章或者报道,这个时代会比现在更好。真正写文章的人,即便对这个时代有所怀疑,也是用笔去说话。不要在现实面前大力述说你那虚妄的无力感,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述说自己对社会的无力,除了你自身的懦弱,最大的可能就是你能力的不足。因为除了喊口号之外,你别无选择。奇怪的是,我喜欢的一些媒体人大部分都是60末,70初的一些人,比如李海鹏,还有上面的那个苗炜。这些人历经80年代,对这个时代显然有更精准的认识。
在这个浮躁年代掀起暴戾的情绪是可耻的,我甚至能想到有朝一日这个国家巨变,暴力情绪依旧不会改变,这种情绪犹如我们身体里流的血。我知道南都那两个人为这个报纸所承受的苦难,我也敬佩这份报纸的报人,但我知道拿着这份苦难标榜自己身份的也不是少数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很多玷污南都的往往是借南都之名。想想苗炜吧,被某部门从执行主编的位置上拉了下来,依旧他的花花世界。说实话,我欣赏这样在苦难之后依旧安然自若的人生。
相比《让我去那花花世界》,我更喜欢苗炜这篇类似于小说的东西,《除非灵魂拍手作歌》




















